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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要约书怎么写 法律规定债务证券是什么意思?

 耿庆喜律师,南京私募基金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百圣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收购要约书怎么写

在实践中,公司发展困难的时候,有的公司会选择让其他公司收购己公司,收购公司就会向被收购公司发出收购要约书,也就是要约收购报告书,报告书在实践非常常见,那么收购要约书怎么写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要约收购报告书要载明什么事项

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收购人的姓名、住所;收购人为法人的,其名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

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收购价格;

收购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或者其他支付安排;

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

收购期限;

公告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比例;

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包括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持续关联交易的,收购人是否已作出相应的安排,确保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

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情况;

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2、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一般要求

引用的数据应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

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

收购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外文译本,但应保证中、外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文本应采用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刷,幅面为209×295毫米;

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

3、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形式要求

要约收购报告书包括封面、书脊、扉页、目录和释义五部分。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文本封面至少应标有“XX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字样,并应载明收购人的名称和住所及签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日期。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文本书脊应标明“XX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字样。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文本扉页应当刊登如下内容:

A、被收购公司的名称、股票上市地点、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本结构;

B、收购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通讯方式;

C、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D、要约收购的目的;

E、要约收购的股份的详细名称、要约价格、要约收购数量、占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F、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及存放履约保证金的银行,或者委托保管收购所需证券的机构名称及证券数量;

G、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

H、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的名称、通讯方式;

I、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

要约收购报告书扉页应当刊登收购人如下声明:

A、编写本报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B、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所持有、控制的XX上市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XX上市公司的股份;

C、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D、本次要约收购是否以终止被收购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为目的;考|试/大

E、本次要约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财务顾问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收购人应对可能对投资者理解有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术语做出释义。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释义应在目录次页排印。

而且内容也是非常丰富的,但也是很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在实践中因收购发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甚至出现莫须有的收购公司。所以,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建议咨询网站的在线专业律师。

法律规定债务证券是什么意思?

一、法律规定债务证券是什么意思

债务证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旗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债务证券包括债券及票据。联交所的债务证券即债券。债权代表着其持有人向发债机构借出的债项,而发债机构承诺会全数偿还债券持有人所借出金额。发债机构大多在债券到期日向持有人偿还款项,但也有些债项会分期偿还。与股票持有人不同的是,债券持有人不属发债机构的拥有人,而是债权人。

二、证券的基本特征

证券作为表彰一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

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

例如,股东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则该股东依其所持股票数额占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额的比例而相应地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控制权,但该股东不能主张对某一特定的公司财产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是借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的发达而进行资本聚集的产物,证券权利展现出财产权的性质。

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活力就在于证券的流通性。传统的民事权利始终面临转让上的诸多障碍,就民事财产权利而言,由于并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但其转让是个复杂的民事行为。

比如由于“债权相对性”的民事规则,债权作为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可转让的,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这种涉及三方利益的转让行为受制于法律规范的调整,并不方便快捷。但一旦民事权利证券化,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造就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那么这种财产转让不再局限于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按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形成了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证券可多次转让构成了流通,通过变现为货币还可实现其规避风险的功能。证券的流通性是证券制度顺利发展的基础。

3.证券是收益性权利凭证。

证券持有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收益,这是证券持有人投资证券的直接动因。一方面,证券本身是一种财产性权利,反映了特定的财产权,证券持有人可通过行使该项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如取得股息收入或者取得利息收入;另一方面,证券持有人可以通过转让证券获得收益,如二级市场上的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证券持有人可通过差价而获得收益,尤其是投机收益。

4.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风险性,表现为由于证券市场的变化或发行人的原因,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入,甚至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是相联系的。在实际的市场中,任何证券投资活动都存在着风险,完全回避风险的投资是不存在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同的证券发行情况,所需要支付的标准和相关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咨询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但对于债务证券的发行必须按照国家经济发展的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存在程序错误会导致经济问题。


来源: 南京私募基金纠纷律师  Tags: 收购要约书怎么写,法律规定债务证券是什么意思


耿庆喜——南京私募基金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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